淮安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清发改复【202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临港产业管理发展中心,代建单位为淮安市港城产业投资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占地面积141亩,1#水上转运中心(钢结构跨度30米,檐高10米)面积约10204平方米;2#水上转运中心(钢结构跨度30米,檐高10米)面积约10204平方米,3#分拣中心(钢结构跨度30米,檐高10米)面积约7292平方米,4#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钢结构跨度30米,檐高10米)面积约10204平方米,5#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钢结构跨度30米,檐高10米)面积约10204平方米,管理用房面积约265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室泵房建筑面积94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19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二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3)
3.3投标人及拟派
?投标人 □
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 投标人自2019年2月1日(含),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2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或仓储钢结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 (3)竣工验收证明; 备注: 1、以上三类标准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1)-(3)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建筑面积的不予认可。 ü 自2019-11-01以来,企业和拟派
ü自2020-11-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ü自2021-08-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人拟派的
3.9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
3.10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 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1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或“信用江苏” (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 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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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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