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聚乙烯主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烯烃二分公司聚合车间 |
11236692 |
聚乙烯主催化剂\钛含量wt%2.0~3.0 镁含量wt%6~7\聚乙烯装置 |
TO |
20 |
|
2.1.1交货日期:预计2022年7月20日开始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2.1.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2.1.3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期为12个月。
2.1.4支付形式:全额承兑汇票
2.1.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聚乙烯装置催化剂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1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供货量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不得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3-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06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