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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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包钢钢管公司轧钢区域加热炉超低排放整体改造项目-159分厂Φ38米环形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C220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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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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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钢管公司轧钢区域加热炉超低排放整体改造项目-159分厂Φ38米环形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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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159分厂Φ38米环形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
工期: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后90天内,货物运送到159现场,施工工期30天(含3 天降温及 5 天烘炉在内共计 30天),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后,办理竣工验收。 |
合同签订之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设备(材料)发运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发货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收到验收合格书之日起一年后支付设备10%质保金。 |
9,960,000.00 |
90,000.00 |
投标文件中所承诺内容,设备验收时及设备投产试用后,技术指标达到氮氧化物基准排放浓度小于 200mg/m3的要求,综合评标办法中所有加分项未达标准,按照其折算金额双倍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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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包钢钢管 159分厂Φ38米环形炉于2011年投产,项目建设初期未考虑环保因素,没有相应配套的环保设施系统。现在为满足国家最新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时也为了更好的减少NOx的排放量,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拟对现有159分厂Φ38米环形炉进行改造,改造后满足氮氧化物基准排放浓度小于 200mg/m3要求。
本次采购的设施设备主要用于包钢钢管公司轧钢区域加热炉超低排放整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中的159分厂Φ38米 环形炉“低氮燃烧系统和脉冲式燃烧控制技术”改造,有效解决钢管公司159分厂烟气NOx不达标的问题。
招标范围:投标人对所投标段的技术、质量负总责,负责项目全套设备的完整性(包含改造所需设备、主材、辅料及安装调试施工工作),所有的采购设备在签订合同前与买方签字确认。
包钢钢管公司159分厂Φ38米环形炉项目工程以甲方提供审定的初步设计、建设范围和标准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低氮燃烧系统的整套设备供货(含材料)、安装和调试、培训、试运行、等全部工作,脉冲式燃烧控制技术安装和调试及培训、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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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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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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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159分厂Φ38米环形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
1、投标人须填报设备和材料品牌或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具有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1、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己的2018年至今28米或28米以上环形加热炉超低排放低氮系统改造业绩至少1份(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合同无法体现以上业绩内容参数的请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发票日期在2022年2月28日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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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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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至2022/03/23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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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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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2/04/08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