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锦界电厂三期工程试验室设备、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检测仪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1488,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华电力锦界电厂三期工程试验室设备、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检测仪器采购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 |
蓄电池放电仪 |
台 |
1 |
2 |
三相交直流现场校验仪 |
台 |
1 |
3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台 |
1 |
4 |
色谱仪 |
台 |
1 |
5 |
硅酸根分析仪 |
台 |
1 |
6 |
酸度计 |
台 |
1 |
7 |
钠度计 |
台 |
1 |
8 |
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 |
台 |
1 |
9 |
便携式压力校验仪 |
台 |
1 |
10 |
便携式数字压力校验仪 |
台 |
3 |
11 |
多功能过程校验仪 |
台 |
3 |
12 |
智能多通道超级测温仪 |
台 |
1 |
13 |
智能干体炉 |
台 |
2 |
14 |
便携式氧气检测仪 |
个 |
3 |
15 |
便携式H2S检测仪 |
个 |
3 |
16 |
便携式粉尘检测仪 |
台 |
2 |
17 |
便携式噪声检测仪 |
台 |
2 |
18 |
便携式氢气检测仪 |
台 |
1 |
19 |
便携式氨气检测报警仪 |
台 |
1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660MW火电机组仪器仪表类似业绩2个及以上(类似是指须包含蓄电池放电仪、三项交直流现场校验仪、离子色谱仪),并在公告发出之日已成功运行24个月及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17年 1月 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三级及以上一般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事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17年 1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17年 1月1 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利润为正值。
(7)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8)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