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能互补3号机组运行灵活性提升改造项目(锅炉侧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多能互补3号机组运行灵活性提升改造项目(锅炉侧设备改造)
2.2项目规模:4*200MW,3号锅炉为东方锅炉厂制造的DG670-13.7-21型超高压自然循环锅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现场施工工期为45日
2.4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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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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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雁池分公司多能互补3号机组运行灵活性提升改造(锅炉侧设备改造) |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多能互补3号机组运行灵活性提升改造项目(锅炉侧设备改造))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红雁池分公司多能互补3号机组运行灵活性提升改造(锅炉侧设备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具备下列任意一项资质:(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且需具有至少1项2016年1月1日至今2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整机供货业绩。(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有至少1项2016年1月1日至今2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EPC(火电机组宽负荷或全负荷脱硝改造,业绩中有省煤器流量置换或省煤器烟道旁路项目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业绩。(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锅炉)A级资质,且需具有至少2项2016年1月1日至今2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A级(锅炉)检修业绩或2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安装业绩。
以上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范围和规模、合同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等)。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3-15 12:12到2022-03-2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