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122057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7日09: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 一、二期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取水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编制项目【重新招标】,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我公司一二期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是同一个独立的法人,且水系统公用管网是统一建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核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实施要求,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运行满30日,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等材料,本项目为已建工程,稳定运行期满30日,符合开展验收工作运行时间要求,现需开展核验工作,取得取水许可证书。
按照乌审旗水利局进行现场审核提出的整改意见,需要对一二期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合并做水资源论证并取得取水许可证。
招标范围:(1)作业内容
①负责为完成一、二期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取水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编制所必须的现场查勘、调研、资料收集工作;
②完成一、二期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及《取水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③协助企业完善取水许可申请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取水许可决定书;
④按照企业委托组织完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所需的各项评审会议,负责办理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取水验收报告所需的各类申报和批准手续;
⑤项目完工后,协助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
本次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共分为十个章节:
①总论;
②建设项目概况;
③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④用水合理性分析;
⑤节水评价;
⑥取水水源论证;
⑦取水影响论证;
⑧退水影响论证;
⑨影响补偿及水资源保护措施;
⑩结论与建议。
保证报告书每一章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满足其与各有关水利部门关于报告书评审要求的相关规定。
本次取水设施建设和试运行情况报告书编制共分为八个章节:
①建设项目概况
②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③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及退水水质检测情况
④取退水计量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
⑤节水措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⑥水资源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⑦取退水对水环境及第三方的影响及补偿落实情况
⑧结论与建议
保证报告书每一章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满足其与各有关水利部门关于报告书评审要求的相关规定。
(2)其它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水利部《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办节约〔2019〕206号)(2019年9月)、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19〕136号)(2019年4月),对工程进行取水合理性、取水水源、取(退)水对周边环境影响等进行详细论证;依据本项目工程及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工程或设施建设与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与退水、节水工程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核验工作,编制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取水设施建设和试运行情况报告,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评审,最终协助招标人取得取水许可证书。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 天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制并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70 天内完成核验报告编制及现场验收,并取得取水许可证。
2.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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