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一、招标条件本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投资、政府专项债券、市财政配套、建设单位自筹。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设计范围涵盖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两个项目(院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开始到竣工结束,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招标人需要的设计工作、设计管理工作及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总平面规划设计(含室外管网总体设计)、单体建筑设计、建筑工程专项设计等,其中室内装饰设计、室内外标识导视设计等另行委托专业机构设计。以最终设计面积为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5万㎡(地上建筑面积11万㎡,地下建筑面积4万㎡),用地面积183.365亩(含代征地),其中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建设总建筑面积约9.5万㎡;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5万㎡。主要建设急诊、“四大部”门诊、医技楼、住院楼、感染病楼、行政后勤综合楼、科研教学实习培训楼以及地下停车库建设(其中地下车库设计建设同步考虑战时防空及战时医院要求),以及进行水电气管网、道路硬化、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财务履约能力良好,且设有专职医疗建筑设计机构。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4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外三级医院设计经历和业绩(以单次合同原件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