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3/19-XS-09)
1.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 相关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粉煤灰(粗灰)、粉煤灰(细灰)、灰渣(干渣)销售承包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安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安徽省芜湖市
2.2 项目规模:2022年度发电副产品燃煤炉渣(干渣)销售承包项目、2*660MW燃煤机组+1*1000MW燃煤机组粉煤灰(细灰)、粉煤灰(粗灰)的转运和销售承包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0个月(标段1),1年(标段2、3)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3/19-XS-0901 | 芜湖公司2022年度发电副产品燃煤炉渣(干渣)承包销售 | 芜湖公司发电副产品燃煤炉渣(干炉渣) | 200 |
CHDTDZ013/19-XS-0902 | 芜湖公司2022年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细灰)销售承包项目 | 芜湖公司粉煤灰细灰销售承包 | 1000 |
CHDTDZ013/19-XS-0903 | 芜湖公司2022年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粗灰)销售承包项目 | 芜湖公司粉煤灰粗灰销售承包 | 1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芜湖公司2022年度发电副产品燃煤炉渣(干渣)承包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使用或经营发电副产品的能力(要求提供至少1项2020年、2021年与电厂直接合作相匹配的业绩,需提供电厂合同复印件或电厂结算发票或电厂履约证明函或电厂关联三产单位分包合同等支撑性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8.其他要求: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量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总量的100%(即不得低于5万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芜湖公司2022年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细灰)销售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使用或经营发电副产品的能力(要求提供至少2项2020年、2021年与电厂直接合作相匹配的业绩,需提供电厂合同复印件或电厂结算发票或电厂履约证明函或电厂关联三产单位分包合同等支撑性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8.其他要求: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量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总量的10%(即不得低于2万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芜湖公司2022年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粗灰)销售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使用或经营发电副产品的能力(要求提供至少2项2020年、2021年与电厂直接合作相匹配的业绩,需提供电厂合同复印件或电厂结算发票或电厂履约证明函或电厂关联三产单位分包合同等支撑性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量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总量的10%(即不得低于5万吨)。
8.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