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固阳县蒙电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2020年度2号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怀朔镇境内,本期装机容量20MW。
本期项目与包头市2019年度分散式风电项目2号30MW项目(一期项目)共用1座 35kV 开关压站, 在一期项目开关站内扩建本期电气设备,增加相关设备以 1 回 35kV 输电线路接至固阳北 220kV变电站35kV备用间隔(送出线路已建成)。
2.2 招标范围:
固阳县蒙电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2020年度2号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包括工程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特项试验(包括对端站)、保护定值计算一体总承包。全部勘测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办理施工及安全许可等合法合规的手续,消缺,培训,质量监督检查协调,验收(含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防雷接地、消防、人防、节能、档案、并网相关验收、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主要包括:
(1)设计范围
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风电场工程总图、风机平台及基础、场内外道路、35KV集电线路、塔基基础、箱变基础、35kV开关站扩建、电气一次系统、电气二次系统、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如有)、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通风及空调系统、地勘、微观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涉网工程(电气技术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第三方评审(审查)、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第三方评审(审查)工作,配合现场进行设计交底,竣工验收等现场服务工作,执行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收口,沉降观测,提供所需的相关设计资料及报告,编制和调整工程进度图表,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加发包方方要求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会议及考察调研活动。
设计范围包括与送出线路接口和对端计量设备,必须满足接入系统评审报告及电网公司相关要求。
(2)设备范围
本工程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包含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锚栓及所有配套设备;箱式变压器、电缆和扩建35kV开关站配电装置、35kV接地变兼消弧线圈成套装置(包含低压转换装置)、无功补偿(如有);电气二次设备(包括监控系统、控制、保护设备及自动装置、电视监控、风电场综合通信管理终端及AGC/AVC 设备、涉网设备、综自与五防扩容、计量扩容、SF6 在线监测系统扩容(如有)、远程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扩容、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集控中心通信扩容、对端设备、态势感知系统、消防设施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风力发电机组含风机中央监控系统、能量管理平台、振动在线状态监测系统、箱变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消防系统、塔筒门禁系统、手持终端、电梯、应急照明系统,集电线路(塔材、电缆、导线、光缆、绝缘子、金具、防风型跌落保险、避雷器等),箱变低压侧为铜芯电缆。
包括所有设备的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卸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
招标人会安排主要设备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
设备供货范围必须满足接入系统评审报告及电网公司要求的相关设备。
(3)施工范围
建筑工程,包括从省、县道连接点开始至风电场区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吊装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围墙及护坡,深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护坡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及恢复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安装工程,包括:装置性材料与消耗性材料的采购;大型吊装机械进出场、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及电气设备安装、锚栓及法兰安装、箱式变压器安装、35kV集电电缆线路及集电架空线路安装工程;开关站35kV配电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安装、35kV接地变兼消弧线圈成套装置、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如有)、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监控系统、控制、保护设备及自动装置、电视监控、风电场综合通信管理终端及AGC/AVC 设备、涉网设备、综自与五防扩容、计量扩容、SF6 在线监测系统扩容(如有)、远程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扩容、集控中心通信扩容、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态势感知系统、送出线路接口和对端设备安装及扩容、开关站照明、场站电磁/机电暂态建模等安装工程;系统集成、试验、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电气特殊项目调试、质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建设期工程保险和劳动保险等;全部设备和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监控系统:系统满足风电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的运行模式,预留远方监控通讯接口,保证监控系统兼容。
施工供水、供电工程、施工通信: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4)其他费用范围
招标人已完成的前期手续见下表,除下表所列手续外,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土地征租、前期手续、咨询服务、质量监检、验收等证件或批件由投标人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及征租地、质量监检、电网验收、电网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工作的协调费用。
招标人已完成的前期手续
序号 |
取得手续名称 |
备注 |
1 |
项目核准批复 |
已完成。机型方案有调整与原批复不一致,需投标人完成项目核准及前期手续变更。 |
2 |
可研报告编制 |
已完成 |
3 |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
已完成 |
4 |
区域地形图测绘 |
已完成 |
5 |
接入系统报告编制 |
已完成 |
6 |
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及审查 |
已完成 |
7 |
勘察定界 |
已完成。机型方案有调整与原报告一致,需投标人重新编制报告。 |
与本工程有关的建设用地手续及相应费用包括:林地草地使用批复、用地计划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农用地转征地(如有)、永久性用地征地、临时用地租用及复垦、迁移补偿、青苗补偿费、余物清理、征租地协调费、水土保持补偿、耕地占用税、施工许可证等。
与本工程有关的前期手续及相应费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地质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查、生态环境评估、防洪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文物、军事设施、职业卫生、消防建设意见书、并网、发电业务许可证等。
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咨询、项目验收及相应费用包括:设计配合、施工图文件审查、微观选址复核、电力工程备案及质量监检、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职卫设计专篇和控评验收、安全设施设计及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消防验收、工厂培训、现场培训、设备调试、机组试运行、风力发电机组质保期内运维服务、塔筒及其他电气设备质保期内质保服务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招标人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以上项目列入投标人费用但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必须由招标人缴纳的,按实际缴纳费用从投标人费用中扣除。
(5)投标人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6)在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与EPC工程项目有关的事项,但确实是本项目实现运营应该有的相关工作与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2.3 相关要求:
2.3.1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在满足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2.4 计划工期:
本项目暂定于2022年7月1日开工,2022年10月15日全容量并网发电,2022年10月30日试运行结束移交招标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122天。要求在项目开工前投标人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必备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风机生产制造能力;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机5MW及以上、装机容量不小于50MW的风电EPC总承包合同业绩至少1项,同时应提供单机5MW及以上、总装机容量不小于200MW的风机主机供货合同业绩至少1项,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风电场单机容量、总装机容量、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4其他要求:无。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
3.3.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3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3.4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3.5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3.3.6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3.3.7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8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3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