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5机组项目全厂机务、电气、热控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襄阳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5机组项目全厂机务、电气、热控设备安装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襄阳市 2.2 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湖北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已建成一期生物质气化耦合项目北侧,项目总规划面积49.44亩。 襄阳电厂厂址位于襄阳市南端,地属襄阳县欧庙镇曹湾乡贺店村,距襄阳市中心约12公里,东北距汉江约120m。 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5机组项目位于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厂内,拟建设1台10t/h生物质循环流化床气化炉。气化炉采用循环流化床炉。新建储碳间及干料棚各一座。系统利用生物质原料经过气化后,产生约400~430℃的高温可燃气体,通过增压风机送至现有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5 640MW机组大锅炉(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锅炉型号锅炉型号为SG1913/25.40-M957)炉膛燃烧,使其产生高温高压蒸汽,用以推动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工程的建设实现了生物质能与大型电厂的结合,不但提高了生物质发电效率,同时增加了公司可再生能源的电力配额。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05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10 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场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独立完成标段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能力。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专业)资格证书。 8.资格能力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含GB/T5043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2021年内必须具有至少两项相同或相近的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字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3-08 09:00到2022-03-14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