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东区北沙窝光伏示范基地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光伏示范基地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米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1 招标采购项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光伏示范基地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1.2 项目规模:光伏基地项目 1.3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米东区北沙窝光伏综合开发示范基地控制性详规编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近3个月内的社保凭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六年(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已完成规划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标的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3-02 14:29到2022-03-08 17:00 递交截止时间:2022-03-25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