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亭煤业集团新窑煤矿、大柳煤矿、砚北煤矿、新柏煤矿矿井周边、采掘工作面及采空范围及积水区探测
1.2项目地址:甘肃省平凉市
1.3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1.新窑煤矿矿井及周边采空区物探项目;2.大柳煤矿采掘工作面物探;3.砚北煤矿东部边界小窑采空范围及积水区探测;4.新柏煤矿44101工作面物探项目;5.新柏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
1、本项目采用瞬变电磁法查清本矿井及周边200米范围的采空区积水。探测面积为4.0平方公里,探深约为300-600m,对水害危害性进行评价,并提交物探报告。
2、对异常区验证钻孔进行轨迹测量。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 天内开工,项目总服务期 40天;
第二项:大柳煤矿有限公司采掘工作面物探项目
建设地点:1501工作面两顺槽及相关巷道、西翼开拓大巷掘进工作面;
主要采购内容:1、采用矿井瞬变电磁法查清1501工作面两顺槽及相关巷道掘进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对水害危害性进行评价,并提出物探报告。2、采用物探方法查清2022年西翼开拓巷道掘进期间岩层富水性(瞬变电磁法),并提出物探报告。3、对异常区验证钻孔进行轨迹测量。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天内开工,项目总服务期 天;
(二)其它说明
1、1501工作面进风顺槽无极绳车场联络巷及车场(105m)、1501工作面进风顺槽(2301m)、1501工作面回风顺槽无极绳车场联络巷及车场(160m)、1501工作面回风顺槽(2372m)、西翼辅助运输大巷(200m)、西翼带式输送机大巷(263m)、西翼回风大巷(350m)。
2、对物探报告提出的异常区内施工的全部钻孔进行钻孔轨迹测量,且必须保证测孔成功。
第三项:砚北煤矿东部边界小窑采空范围及积水区探测
建设地点: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砚北煤矿;
规模:探测面积2.53km2;
主要采购内容:采用三维地震勘探、瞬变电磁勘探以及微震监测等方法,探测砚北煤矿东部边界区域周边地方煤矿的开采范围、采空区积水情况及“三带”发高度。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实施,计划服务时间2022年 月 日,服务工期130天。
第四项:新柏煤矿44101工作面物探项目
建设地点:甘肃省崇信县新窑镇柏家沟村新柏煤矿44101工作面;
规模:44101工作面掘进期间迎头前方100m范围内(包含上方、前方、左右侧)水文地质情况探查2600m、44101工作面顶部含水层富水性情况探查1200m、44101工作面内地质构造及其它地质异常体探查1200m、44101工作面已施工验证钻孔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探查;
主要采购内容:采用两种物探手段对44101工作面周围水文地质情况以及顶板含水层富水性进行探测,并对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评价,圈定富水异常区域;采用一种手段探测44101工作面内地质构造及其它地质异常体,对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煤层异常变化区、构造等地质异常情况进行探测、分析、处理,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工作面防治水及地质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物探完成后提交成果报告。具体如下:
1.工作面掘进过程中,采用直流电法和瞬变电磁法探测44101掘进工作面前方100m范围内(包含上方、前方、左右侧)水文地质情况,随工作面掘进进度每80m探测一次,探测线路长度2600m。
2.工作面形成后,采用音频电透视法和瞬变电磁法探测44101工作面走向长度1200m、顶板120m范围内含水层富水性情况。
3.工作面形成后,采用无线电波坑道透视法探测44101工作面走向长度1200m、宽度220m范围内工作面地质构造及其它地质异常体。
4.物探异常区钻探验证结束后,采用超高密度电法和瞬变电磁法探测44101掘进工作面已施工验证钻孔区域的水文地质变化情况。
5.钻孔施工完成后,按设计钻孔总数的10-20%对钻孔进行测井、测斜。
6.提交44101工作面物探成果报告、44101工作面钻孔分析报告。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开工,项目总服务期240天;
其它说明:提交符合《煤炭电法勘探规范》(MT/T898-2000)的物探成果报告纸质版6份,电子版3份。
第五项:新柏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
建设地点:新柏煤矿地面、井下;
规模:①地面探测面积1.12km2。②井下探测长度2400m。
主要采购内容:从地面采用物探手段对矿井采空区积水情况进行探测,并对矿井采空区积水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成果报告。从井下采用物探手段对矿井未采动区域内地质构造及其它地质异常体进行探测,分析地质构造及地质异常体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形成成果报告,为工作面掘进、回采提供依据,具体如下:
1.从地面采用瞬变电磁法或可控源大地音频电磁法对矿井采空区积水情况进行探测,探测面积1.12km2 形成成果报告。
2.从井下采用多波勘探地震反射法对矿井未采动区域内地质构造及其它地质异常体进行探测,探测长度2400m,形成成果报告。
3.提交物探成果报告。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工,项目总工期15个日历日;
其它说明:提交符合《煤炭电法勘探规范》(MT/T898-2000)的物探成果报告纸质版5份,电子版3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物探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类高级职称。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类似项目业绩或报告证明,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工程/服务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3月1日09时00分至2022年3月6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