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 灰、渣综合处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 灰、渣综合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 灰、渣综合处理
2.3 期限: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 全年产生灰渣量约70500吨,其中灰约19500吨,渣约51000吨。主要内容:配合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 灰库和渣仓卸放操作、装车,负责运输、合法存储或综合处理,并对负责的整个过程的安全、环保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灰渣存储场地、灰渣处置等均符合国家及当地的环保及安全要求,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和招标人的监督,不影响招标人生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应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车辆运输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面积不低于300㎡的灰、渣暂存或永久场地,或具有与建材厂等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单位签订的灰渣处置协议。
3.2.3 业绩:无。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