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灵山一期(六炉山)风电厂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规划场址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西南侧的檀圩镇、新圩镇、那隆镇、武利镇、 三隆镇、陆屋镇、伯劳镇之间一带的山脊顶部,距离灵山县城约15km左右。规划区地理坐标约为北纬22°09 ′37"~22°21′05"和东经108°55′54"~109°19′49"之间。规划装机容量为400MW。
2.2 项目建设地点:灵山县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灵山一期(六炉山)风电厂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2.5.1 招标范围:1、本工程永久使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修订、评审;取得本工程 使用林地的用林指标;最终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本工程使用林地的批复;本工程伐区调查报告书的 编制、修订,并取得采伐证;2、本工程施工工棚(约29亩)临时用林可研报告编制、修订、评审及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出具的对其使用林地的批复及其伐区调查报告书的编制、修订,并取得采伐证(如需);3、调整本工程 风电厂用林范围内的天然林区域(约62亩),须满足风电厂建设要求(如需)。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7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灵山一期(六炉山)风电厂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48MW及以上山 地风电厂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能体现山地风电厂的合同封面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 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山地风电厂,则须在项目业绩汇总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5)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8)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21 15:00:00时至2022-02-28 15: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 购买)。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意向投标单位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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