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朝阳公司生产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3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0222,招标人为 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东三家村,负责火力发电站运营管理工作。火力发电站建设有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总装机700MW。1号和2号机组分别于2018年1月1日和2月8日投入生产运行。电站距离朝阳市中心3.0公里,距离沈阳市约250公里,距离锦州市约80公里,交通方便。招标范围:高空保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围是指 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全厂距离地面、平台三米以上高空保洁工作(包括所有距离地面、平台三米以上的管道、风道、烟道、容器、钢梁、支吊架、窗户、窗边框,窗台、玻璃、灯具外罩等)及全公司范围内每日生活垃圾(含食堂垃圾)、雨水泵房、生活水池等淤泥清运;全公司范围内工业垃圾的清运:机组的锅炉零米排水沟、脱硫事故浆液灌、化学处理水池、等淤泥清运;下水管路、地下管网疏通及淤泥清运;磨煤机石子煤清运。生产、生活垃圾、淤泥清理外运至地方政府(或甲方指定)规定地点并按国家环保要求进行无公害处理。具体详见技术部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保洁服务合同业绩1份或淤泥清理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2-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2-23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