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项目筹建处、煤制甲醇分公司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处置项目(框架协议)
1.2项目地址:甘肃省平凉市
1.3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1.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项目筹建处危险废物(废催化剂261-151-50、261-170-50、261-167-50)处置项目(框架协议);2.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危险废物(废催化剂261-167-50)处置项目。
第一项:聚丙烯项目筹建处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处置项目
规模: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60万吨甲醇制20万吨聚丙烯(FMTP)科技示范项目,危险废物(废催化剂261-151-50、261-170-50、261-167-50)处置项目(框架协议)。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废催化剂(261-151-50)约550吨、危险废物废催化剂(261-170-50)约16吨、危险废物废催化剂(261-167-50)约178吨。
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处置单位对危险废物(废催化剂261-151-50、261-170-50、261-167-50)进行安全转移和合法处置。
工期:合同签订后开工,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每批次处置期限不超过30日。
其它说明:
1.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必须包括废催化剂(261-151-50、261-170-50、261-167-50);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废物委托运输(合同)协议(提供合同单位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投标人负责危废拉运车辆联系以及装卸车工作,装车现场卫生由投标人负责清理。运输过程中不渗漏、不扬散、不流失,防止造成环境污染。招标人负责装车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投标人负责装车、转移过程中安全及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理,装车及转移过程中安全、环保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费用含危废处置费用、危废转移及装卸车产生的一切费用。
4.每批次废催化剂转移后,按磅单实际重量办理结算手续。投标人按规定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全部资料(含所用审批资料)和收据,招标人一次性支付100%转移费用。
5.转移手续办理中,招标人负责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转移联单确认、转移出厂拉运确认和到厂确认工作。
第二项:煤制甲醇分公司危险废物(废催化剂261-167-50)处置项目
范 围:危险废物废催化剂(261-167-50)约150吨安全转移和合法处置。
工期:合同签订后开工,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
其它说明:
1.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必须包括废催化剂261-167-50;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合同(提供合同单位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报价人负责危废拉运车辆联系、废催化剂包装以及装卸车工作,装车现场卫生由报价人负责清理。运输过程中不渗漏、不扬散、不流失,防止造成环境污染。采购人负责装车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报价人负责装车、转移过程中安全及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理,装车及转移过程中安全、环保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费用含危废处置费用、废催化剂包装费用、危废转移及装卸车产生的一切费用。
4.每批次废催化剂转移后,按磅单实际重量办理结算手续。报价人按规定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全部资料(含所用审批资料)和收据,采购人一次性支付100%转移费用。
5.转移手续办理中,采购人负责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办理。报价人负责转移联单确认、转移出厂拉运确认和到厂确认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必须包括废催化剂(261-151-50、261-170-50、261-167-50);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废物委托运输(合同)协议(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2.2.其他要求:投标人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备案(提供备案截图或验证码)。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2年2月19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