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供货期
安装期
1
尘埃粒子计数器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2
浮游菌采样器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3
风量罩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4
压差测定仪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5
风速测定仪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6
臭氧浓度测定仪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7
照度测定仪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8
噪音测定仪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9
温度巡检仪
1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0
温湿度记录仪
6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1
电导率仪
2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2
总有机碳分析仪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3
压缩空气质量检测仪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4
培养箱
3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5
智能集菌仪
2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6
红外分光光度计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7
PAO检漏仪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8
折光计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9
涡旋混合器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20
全自动内毒素检测系统
1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21
试管恒温仪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22
浊度仪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23
马弗炉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24
高压灭菌锅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25
原子吸收光谱仪
1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二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供货期
安装期
1
万能粉碎机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2
热风循环烘箱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3
折纸机
3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4
打码机
3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5
赋码线
3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6
捆扎机
3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7
称量台(含配套垂帘)
6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8
灯检台
3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9
口服液灭菌盘
300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0
针剂灭菌盘
300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1
三边封颗粒包装机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2
紫外车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3
胶囊静电消除器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4
小平车
8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5
步步高
6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6
空间杀孢子发生器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17
真空上料机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到货后2周内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中国NMPA、美国FDA、欧洲EMA的相关质量标准及规定。
2.7质保期:自交付安装完成且最终验收调试合格之日起算至少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相应标段中的任一产品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要求:与本次采购的设备品牌相同)。
3.4信誉要求:
3.4.1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承诺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3.4.2开标时由 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5其他要求:
3.5.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含2022年1月缴纳记录,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其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或网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股权变更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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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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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