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荆门 委托,对荆门 总硫分析仪所需总硫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125-3809-622-B1 2.项目内容:荆门 总硫分析仪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在线总硫分析仪\吹扫防爆 预处理系统 | 4.00 | 台 | 包1-总硫分析仪 |
|||||
4.交货期和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出具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提供的总硫分析仪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分析仪表原产地证明。产品制造商必须在国内设有办事处或技术服务中心;必须说明制造商在国内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 3.总硫分析仪需满足整机防爆认证,必须满足防爆要求不低于Ex(d)IICT4或Ex(p)IICT4其他满足该危险区域的防爆等级。提供防爆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必须为CQST、NEPSI、APEX、FM、PCECI、IECEx或互认机构。 4.总硫分析仪必须采用紫外荧光光谱法原理,满足ASTM D6667或ASTM D5453标准技术要求;同时应满足投标文件内的技术要求,并提供技术偏差表。 5.投标人所投标的总硫分析仪应至少有本次投标同型号产品3家国内连续运行至少1年以上的应用业绩,并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合同、用户使用报告。业绩列表要标明型号、规模、用途、用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相关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电力招标网 |网络实名:1.电力招标 2.电力招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