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肇庆电厂压缩空气站EPC总承包建设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肇庆大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处于珠江三角洲北端,东与佛山市三水区隔北江相望,距广州市约50km。一期2台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别于2012年7月28日和2012年10月28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投产发电。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设置有仪表、厂用、检修、气力输送(除灰)用压缩空气系统,设置12台(10运2备)容量为40m³/min的螺杆空气压缩机,配12套组合式压缩空气后处理装置,2只50m³仪用空气储气罐,1只30m³检修用空气储气罐,1只6m³除灰用仪用空气储气罐,除灰输送用15m³和10m³空气储气罐各2只。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周边企业陆续投产,需要压缩空气供应,由于原有压缩空气系统容量小不能满足对外供气的要求,因此对压缩空气站进行建设。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压缩空气站建设工程项目,项目采用EPC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压缩空气站建设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竣工验收等内容。
2.1.3标段及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移交运行,投标方按照移交结束时间编制节点计划。
2.1.5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白沙街1号。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同时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或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工程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等级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或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竣工或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及其拟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业绩,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2的分包要求。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1-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19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