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场站2022-2023年委托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园区、切吉乡,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光伏园区及都兰县宗加镇。
规模:装机容量共274.5MW,其中风电149.5MW(两个场站诺木洪风电站99.5MW,切吉风电站50MW),光伏125MW(三个场站共和光伏电站,德令哈光伏电站,格尔木光伏电站)
建设工期:项目均已投产,风电项目均未出质保期,切吉电站于2023年11月出质保期。
运维服务期限:2022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工程质量标准:电力行业、青海公司相关定检、定期工作质量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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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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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2022-2023年委托运维项目 |
(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所辖两个风电站、三个光伏电站,共计五个新能源场站,容量274.5MW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运维,确保各电站正常运行,设备保持健康水平,也包括委托运维人员伙食、交通、培训、取证等相关费用。具体包含(1)海南州共和光伏电站容量55MW,两个管理站,35kV线路送出,需运维人员8人。(2)海南州切吉风电站容量50MW,一个管理站,需运维人员8人。(3)海西州德令哈光伏电站容量20MW,需运维人员7人。(4)海西州格尔木光伏电站容量50MW,一个管理站,需运维人员7人。(5)海西州诺木洪电站容量99.5MW,需运维人员8人。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2022-2023年委托运维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8.资格能力要求:应具有50人及以上运维技术人员,本服务相关运维人员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且已经服务1年;应有5年以上新能源200MW及以上容量管理经验,担任过2年以上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或生产管理相应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9.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安全专工,并具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安全专工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10.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5项及以上的风光电场整体运维工程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包新能源运维服务项目总容量超过500MW(含),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接受近三年(2018年~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2-01-07 14:00到2022-01-13 2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1-07 14:00到2022-01-13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