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1年南岔县高标准农田项目 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南岔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由伊春市农业农村局以伊农局发【2021】7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其中中央财政投资9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4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布置建筑物49座,其中Φ60×6m无基圆管涵10座,Φ80×6m圆管涵14座,Φ100×6m圆管涵16座,4m×1.5m盖板涵4座,1.5×1m方涵3座,过水路面(20m)2座。修缮田间道路25条,总长36.04km。其中水泥路2条,总长4.73km;砂石路23条,总长31.31km。其中:一标段工程内容为:Φ80×6m圆管涵8座,Φ100×6m圆管涵9座,1.5×1m方涵2座,过水路面(20m)2座。砂石路25.941km,水泥路0.4km。
2.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7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7月02日。
2.3招标控制价:5,880,440.53元。
2.4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1年03月至2021年0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建造师外)配备最低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 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投标需提供上述管理机构人员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施工员、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3(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2018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不存在行贿受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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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