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务装船码头岸电设备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珠海港务装船码头岸电设备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珠海港务装船码头岸电设备建设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珠海码头位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二港池的南侧岸线(即大突堤北侧岸线),码头泊位长度1308米,其中装船泊位718米,布置1个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与4个3000吨级内河驳船泊位,年装船能力2000万吨;卸船泊位590米,布置2个1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另还预留280米岸线,可以布置1个1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年卸船能力2000万吨;铁路快速装车系统年通过能力1000万吨。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在招标人装船码头建设一套总容量为1250kVA的低压岸电系统,为装船码头4#-8#号泊位停靠船舶提供岸基电源,其中4#泊位为5万吨泊位,配套容量为800kVA的低压变频岸电装置,可提供380V/50Hz,或者440V/60Hz电源,其余4个5000吨泊位均配置容量为90kVA的工频低压岸电装置。主要内容包括岸电系统相关的设计、制造、第三方检测、运输、安装、系统调试等。
2.2其他: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容量不小于1250kVA码头船用岸电设备施工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1-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14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28 09: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