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湖北枣阳通山南林216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枣阳通山南林216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南林镇境内
2.2 规模:本项目总规模216MW,本期建设216MW
2.3 建设工期: 12个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限: 24个月
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验收规范标准》(GBT50796-2012)、电力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建设验收要求。
2.6 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3个及以上的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4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电力工程总监理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经验,并具有光伏电站工程作为总监的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3.2.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12月31日9:00起至 2022年1月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