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至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西藏公司易贡藏布夏曲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至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根据《易贡藏布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易贡藏布流域综合环评报告》《易贡藏布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易贡藏布流域水电规划报告》,推荐易贡藏布干流采用1库8级水电梯级方案,夏曲水电站为易贡藏布干流水电规划8个梯级电站的第8个梯级电站,上游与规划的朗采梯级电站衔接。夏曲水电站的工程开发任务为在统筹环境保护和区域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发电,促进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供电范围为西藏电网。
夏曲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八盖乡塔鲁村下游易贡藏布干流上,该项目预可研阶段工作已完成,2021年12月将取得预可研报告的审查意见。预可研阶段初拟装机容量1000MW(4×250MW),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32.5亿元。初拟水库正常蓄水位2483m,初选下坝址混凝土重力坝为代表坝址坝型。坝址距上游忠玉坝址约80km,距通麦约42km,距波密县城约160km,距离林芝市区约181km,距离拉萨市约618.3km。
本招标项目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可研设计阶段,第二阶段为招标设计阶段,第三阶段为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其中,第二、三阶段工作实施需由发包人发出工作启动通知。
【2】招标范围如下:
(1)在整个服务期限内,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开展夏曲水电站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详图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科研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开展移民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科研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和移民项目实施、验收阶段配合服务工作、除地方政府《移民安置协议》外的相关设计工作;包括开展进入工程概算的相关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
(2)完成工程核准所需的技术支撑文件和配合服务,以及工程建设所需的国土和林(草)地使用申报所需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包括列入清单的全部项目。
(3)承办可研至施工图全阶段的各类专题审查会、咨询会及设计联络会的会务工作。
(4)负责重大特殊科研试验、常规科研试验及各专题研究工作。
(5)负责招标设计阶段各类招标文件及招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6)项目建设期现场设计服务工作。
(7)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开展业主营地(含流域建管中心)规划选址及勘察设计等相关服务。
(8)通麦大桥至业主营地、厂坝区对外交通道路改造与边坡防治的规划设计。
(9)项目施工及各阶段验收的配合工作。
(10)易贡藏布流域鱼类栖息地相关专题论证研究。
(11)夏曲水电站多能互补研究与规划及新能源示范项目前期工作(至可研深度)。
(12)凡是国家规程规范所要求和发包人所要求的与枢纽工程相关的其它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
【3】计划工期:
第一阶段: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
第二阶段:按招标人确定开始时间,至全部项目招标设计完成。
第三阶段:按招标人确定开始时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满24个月质保期结束为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常规水电站(单座水电站装机1000MW及以上、混凝土坝高80m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的业绩1份(可研或施工详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可以是可研报告审查意见或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能证明履行勘察设计工作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勘察设计执业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大(2)型及以上水电站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或副设总)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过大(2)型及以上水电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的设总(或副设总)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31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10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