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吉分公司330MW #2燃煤机组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330MW#2燃煤机组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昌吉分公司330MW#2机组汽轮机、发电机标段燃煤机组大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具有下列任意资质:(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七年(2015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单台机组300WM或以上等级燃煤火电机组主机(汽轮机、发电机)设备A级(或大修)检修业绩。(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盖章页)。 9.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以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昌吉分公司330MW#2机组锅炉、汽轮机辅机、电气、热工标段大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具有下列任意资质:(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锅炉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七年(2015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单台机组300WM或以上等级燃煤火电机组主机设备A级(或大修)检修业绩。(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盖章页)。 10.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以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30 17:08到2022-01-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30 17:08到2022-01-0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