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莲花滩风电场#197风机技改工程
2.1建设地点为:张家口市沽源县。
2.2本次招标设备为:1台风力发电机组、箱变、上段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3建设规模: 2.0MW。
2.4交货时间: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莲花滩风电场#197风机技改工程现场招标人指定机位交货。
2.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7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
3.2 自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所生产的风机已有不少于600台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须体现供货数量及合同签订时间)。
3.3 所投机型: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2.0MW,叶轮直径不低于105米。
3.4投标人所投机型已投入运行 (能提供投入运行证明)。
3.5投标人所投机型已经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高电压和低电压穿越评估报告。
3.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所投方案中应包含路勘报告、发电量分析和载荷分析报告。
3.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对招标项目现场踏勘,并以此作为投标书中质保运营维护期电量承诺的依据,踏勘工作证明需经项目业主确认。
3.10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因诉讼(或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而导致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1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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