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发电分公司 2 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 2 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 2 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采购。
工程进度: 原则上按技术协议签订之后 10 个月(含设计、图纸交付、供货、施工、调试竣工)内 完成,且投标方供货时间不得影响招标方工程工期及进度节点,要求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施工总工期控 制在 60 天以内, 招标方要求 2022 年 9 月 1 日开工(暂定),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必须完成竣工验收, 投标方须提供工期承诺书。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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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地点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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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能源铝业 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 2 号 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 |
本工程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的临河综合工业园区 |
2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宁夏能源铝业有限 公司临河发电分 公司 2 号汽轮机 通流改造工程 |
1 、 投标单位必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 业执照,成立三年以上,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 、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必 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ISO14001,ISO45001 系 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 4 、 近 5 年内至少具有 2 项 300MW 等级及以上超临界空冷机组通流改造成功 运行的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 (封面、供货范围、 设备参数、签字页等) 和用户证明的复印件, 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 绩要求。 5 、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6 、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盖章版满足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竣工验 收的工期承诺书。 7 、 在近三年内不存在较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近一年内不存在负主责的 人身死亡安全生产事故。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