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镇江市 )句容 华阳营业投递部标准化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WKZJ202111139, 本项目于2021年1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4日17时30分第一次发售招标文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 工程概况: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由新建钢结构厂房212.2平方米,室外混凝土地坪及配套排水与水电安装等组成(详见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中标人采供的材料,其质量、规格、材种必须满足施工工艺要求,若材料质量问题造成损失,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5质量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及《江苏邮政营业投递部标准化改造方案》规定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万元(不含甲供材),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与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4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2.6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磋商、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江苏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江苏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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