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阳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先行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广东惠州惠阳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先行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2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惠阳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先行示范项目(1.2MW)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 取得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09 11:23到2021-12-1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