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保山市青华湖片区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受招标人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的委托,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市政配套道路照明供电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涉及到五条道路(保山中心城市北城区北城路道路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工程、保山市青华湖片区兰蕙路道路工程、保山市青华湖片区象山路道路工程、保山市青阳片区经九路道路工程项目、保山市青华湖片区兰蕙路(保岫路—象山路)工程)照明系统10kV供电,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兰惠路(象山路--北七路)、经九路、象山路、象山路延长线、东城大道(北四环路)。 2.4 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 招标范围:需承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保山市青华湖片区市政配套道路照明供电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0kV电力电缆敷设,箱变电气元件更改,箱变安装、原路面开挖及修复、电管敷设,电缆分支箱安装,电力井砌筑,具体如下: 2.6.1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保山市青华湖片区兰蕙路道路照明供电施工工程项目概况及主要工程量:更换原路灯箱变内部进线高压盘柜2台、高压计量柜2台、出线高压盘柜2台,新装100kVA箱式变压器2台(带计量),新建10kV电缆线路2472米,其中ZC-YJLV22-8.7/15kV-3×70mm?电缆敷设2220米,ZC-YJV22-8.7/15kV-3×240mm?电缆敷设252米,新建2×φ110CPVC电力管电缆排管200米,新建电缆井4座,新建4A电缆分支箱1台,新建箱变基础2座,新建4A电缆分支箱基础1座; 2.6.2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保山市青阳片区经九路道路照明供电施工工程项目概况及主要工程量:新装100kVA箱式1台(带计量),新装柱上跌落式熔断器1组,新建ZC-YJLV22-8.7/15kV-3×70mm?电缆70m,新建箱变基础1座,,新建电缆井1个,新建电缆排管沟55米,采用2×Φ100CPVC电力管敷设(其中开挖人行道20米); 2.6.3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保山市青华湖片区东城大道道路照明供电施工工程项目概况及主要工程量:新装100kVA箱式1台(带计量),新建ZC-YJLV22-8.7/15kV-3×70mm?电缆400m,新建电缆井1个,新建箱变基础1座,新建电缆埋管60m(1层2列行人排管(1×2×φ160 碳素波纹管); 2.6.4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保山市青华湖片区象山路道路照明供电施工工程项目概况及主要工程量:新装100kVA箱式1台(带计量),新装4A分支箱1台,新建ZC-YJLV22-8.7/15kV-3×70mm?电缆40m,新建箱变基础1座,新建分支箱基础1座; 2.6.5 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保山市青华湖片区兰蕙路(保岫路—象山路)道路照明供电施工工程项目概况及主要工程量:新装100kVA箱式变压器1台,安装柱上高压真空断路器1台,新建ZC-YJLV22-8.7/15kV-3*70电缆90m,新建2×φ160/8.7CPVC电缆保护管45m,新建箱变基础1个,新建电缆井2个。 2.7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 2.8 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 2.9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2.10 本工程施工划分为 一个 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等级),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类似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至少有过两项合同金额超过150万元的供配电施工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 3.4 项目经理要求: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018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至少以项目经理或
3.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查询)(提供网站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时00分,递交 5.2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时00分,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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