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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柏乡100兆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01     浏览:0    
核心提示:本工程拟采用预招标方式进行采购。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永州市江永县松柏乡境内的宅井村区域,利用现有山地进行建设
 本工程拟采用预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永州市江永县松柏乡境内的宅井村区域,利用现有山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约6300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5°14'42.3",东经111°26'49.9",距离江永县城直线距离约13km。本期光伏电站开发规模100MW,项目场址整体平坦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遮挡。场址与079县道相邻,238乡道途经场区,交通便利。
 
本工程设计安装236964块540W型单晶硅光伏组件,实际安装容量为127.96056MW。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31个3.15MW光伏发电单元。本工程总容量200MW,本期开发100MW,光伏电站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预留后期电气设备用地。拟以1回110kV线路接至220kV女书变的110kV侧,接入方案以最终的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规模及范围:湖南江永县松柏乡100兆瓦光伏项目(含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包含内容为工程的初步设计及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供货、施工、安装、、接入系统、调试、工程试运行、质量监督、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档案验收等一体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发电工程、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的初步设计及勘察设计;
 
施工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催交和现场保管及与其各供货(服务)商的协调;光伏发电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35kV集电线路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光伏场区交通工程、送出线路工程、消防工程、环水保工程等;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协调,在国土、林业、环保、水保、电网接入等办理过程中以投标人为主,招标人配合,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手续及时办理和取得,相关规费由投标人负责;
 
建设期光伏场区征、租地费用;地表附着物补偿;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青苗补偿、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等;
 
项目有关建设手续(施工许可证等)办理等;完成项目全部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和达标投产。
 
本招标范围不含:工程监理。以上(含已经列出的招标范围不含的内容)现场各类验收检查会议工作、提交资料、会议费及专家费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工期要求:项目计划于2022年1月1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前全容量通过试运并网投产,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目标:(1)分部分项合格率100%,应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12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012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达到电力行业优良标准。
 
风险告知:本次湖南江永县松柏乡100兆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采购为预招标,须待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公司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本项目送出工程暂未取得接入系统批复,送出线路及接入点以电网公司正式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为准,因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导致接入点发生变化,送出线路工程价格包干不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资质。
 
3.2.2 业绩要求:
 
近5年(从2016年1月1日起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须附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日9:00起至2021年12月6日17:00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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