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随州发电新建工程燃料智能化调度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8066,招标人为 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随州火电项目规划建设2×660MW+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本项目由 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资本金比例占总投资的30%,资本金之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
厂址位于随州市东南部、曾都区淅河镇东南约7.2km处的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西北距随州市区中心约15.6km、距离汉丹铁路随州车站约13.50km、距离随州市污水处理厂约9.3km,东北距离拟选的碾子湾灰场约1.9km。厂区北侧和东侧紧邻220kV随曾线高压输电线路,西侧紧邻汉丹铁路,西侧约2km为老G316国道和府河,北侧约2km、5km分别为麻竹高速公路和规划的淅河工业综合组团南边界,东侧为规划的新G316国道。
根据本工程投产计划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本工程建设进度如下:
主厂房基础浇筑第一灌混凝土:2021年06月28日。
施工总工期: 18+2=20个月。
1号机组投产: 2022年12月28日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
2号机组投产: 2023年02月28日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长源电力随州发电新建工程的燃料智能化调度系统项目建设。本招标文件提出对建设项目的功能设计、性能、制造、供货、安装和试验,以及配套土建、电源及通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及设备软件性能设计、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等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供货、运输、现场开箱验收、现场安装、调试、性能检定及保证、保修、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本次招标不包括燃料智能化调度系统土建工作,但投标人应提出设备基础资料和要求,并紧密配合电厂工程主体设计院完成土建设计。
工期要求: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安装及调试。性能试验验收时间满足招标人整体工程进度要求,暂定2022年9月28号完成验收。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其他:2.2.1本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发展战略和“两高一低”指导意见,高标准开工建设,建“安全、绿色、效益、智慧、精品、阳光”工程;高标准达标投产,创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金质奖。展现清洁低碳、安全可靠、资源节约、智慧灵活的“时代特征”和创新引领、价值创造、协同高效、追求卓越的“国能特色”,打造“绿色高效、智慧一流”的标杆电厂。
2.2.2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目标
本工程总体质量目标为:建设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和设计要求;各项运行指标参数达到设计标准;高标准开工建设,建“安全、绿色、效益、智慧、精品、阳光”工程;高标准达标投产,创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金质奖。
本工程建设质量目标: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避免一般质量事故。
建筑、安装、调试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100%。
受监焊口检验率100%,受监焊口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8%以上,且焊缝成形美观。
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事实。
满足燃料入厂管理、燃料采制化管理、智能掺配烧、数字化煤场和燃料智能化管控。
机组168小时试运结束,移交生产实现十个“零”目标:未完工程项目为“零”,基建痕迹为“零”,投产缺陷为“零”,系统、设备渗漏为“零”,保温表面温度超标为“零”,移交未签证项目为“零”,因安装原因而影响机组设计参数和运行水平为“零”,试生产期间因安装原因造成机组强迫停机为“零”,质量事故为“零”,达标投产后三年内重大技改项目为“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主要指标和施工工艺达到“三同”机组先进水平。
按《火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L/T 5764-2018)的规定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92分及以上,达到高质量等级的优良工程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满足本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要求,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联合调试。调试结束1个月内通过性能试验,完成验收。详见《里程碑进度计划》。
安全目标:实现七个“不发生”、实现三同时: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一般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实现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水保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
2.2.3质量标准
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遵守国家能源集团的相关标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签订合同后,如遇国内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了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则按最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执行。
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照《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T519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L/T 5210,现行有效版本)、《火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L/T 5764-2018)系列验评标准执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合格率达到100%。
本工程质量要求确保基建达标投产,并严格执行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最新版)》、《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管理办法》、《火电工程土建交付安装基本条件的规定》、《火电工程安装交付调试基本条件的规定》、《火电工程安装工程关键工序交接基本条件的规定》、《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及竣工备案基本条件的规定》、《火电机组洁净化安装管理规定》、《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管理办法》等。
本工程全面实施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洁净化施工,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企业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的合同业绩2份(每份合同至少包含采样机、全自动制样机、燃料管控和信息管理系统核心内容),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30 1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0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