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商业险理赔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健康商业险理赔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批准并落实资金,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健康商业险理赔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1.2招标范围:对全系统商业险理赔案件进行理赔外包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服务采购数量与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密切相关,存在波动变化可能,导致实际发生的业务需求与项目采购预算和业务分配比例计划出现偏差,具体服务采购规模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应投标文件格式)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证明文件中5);
2.7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日期所在月份的查询结果(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盖章
2.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当日)应具有银行或保险或资管等金融行业1个理赔外包项目业绩(包括初审或录入或理算或审核或质检或数据回传或资料退件或归档内容予以认可)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备注:合同签署日或者服务期限须在本次招标业绩近三年期限内。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6月至今)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1年9月24日 至 2021年9月30日, 9:00时至11:00时, 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 请通过将营业执照,审核合格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招标代理机构自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19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5.2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开标会议,请参与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并确保健康宝未见异常,以便能够进入大厦。
5.3述标(如有):/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