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勘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资金自筹限公。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155.47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其中A地块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新建商务用房6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B地块总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新建住宅14.2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17日00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日09:00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余姚市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勘察服务,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勘察服务。
2.2项目地址:位于余姚市经济开发区舜汇东路南侧、中山北路东侧。
2.3勘察费:暂定总价约190万元。
2.4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155.47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其中A地块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新建商务用房6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B地块总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新建住宅14.2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2.5质量要求:勘察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2010)版;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现行国家规定的深度编制要求(2016版)。
2.6进度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批准之日起10日内提供详细地质勘察报告,配合施工进度做好勘察服务。勘察服务周期至工程竣工。
2.7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2.8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地质勘察(含初勘,含详勘)以及为获得批准、满足招标人要求所进行的优化及深化和施工现场服务等与之有关的工作内容和其他相关内容。
2.9服务内容:
2.9.1提供本项目详细勘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法、勘察布孔、勘察孔深确定原则、勘察预计工程量;
2.9.2提交勘察重点、难点分析报告;
2.9.3制定并提交符合甲方项目开发进度要求的勘察进度计划;
2.9.4提供质量、安全及进度保证措施;
2.9.5勘察成果跟进服务保证措施;
2.9.6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勘察团队、进场设备数量;
2.9.7递交满足本项目设计等要求的勘察报告,并确保通过相关审图中心、政府审查;
2.9.8满足招标人要求所进行的优化及深化和施工现场服务等与之有关的工作内容和其他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3.1.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7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