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五一村
2.2 建设规模:2 ×330MW
2.3 供货期限: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4 材料名称:脱硝液氨
2.6 数量:预估数量 1980 吨(以实际需要发生数量为准)
2.7 技术规格:液氨分子式:NH3 分子量:17.03 国家标准:《液体无水氨》 (GB/T536-2017 ),《液体无水氨的测定方法》(GB/T8570-2017)
2.8 交货地点:辽源发电厂液氨区指定位臵
2.9 交货期:按辽源发电厂要求实时供货,接到供货通知后 2 日内到货。
2.10 其他:无偿提供货物落地等装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 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
3.1.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 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配备的运输单位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押运员及运输员资格证,运 输槽罐车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槽罐车检验报告),符合 国家相关标准产品检验报告。
3.1.3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 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配备的运输 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押运员及运输员资格 证,运输槽罐车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槽罐车检验报告)。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至少 1 项及以上与使用厂家签订的液氨供 货业绩,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页及签字盖章 时间页等有效证明业绩的扫描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 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投标人的以下情形:
3.4.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 停止授标名单的);
3.4.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 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4.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 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4.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4.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 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4.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 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 的;;
3.4.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4.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 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3.4.10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3.4.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4.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