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山东 平原协合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维护外委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111001317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山东 平原协合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维护外委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平原县协合太阳能发电 平原协合光伏电站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相家河水库东侧,沿相家河水库而建。站址用地呈不规则形状,南北狭长,长度约7.52km,东西较窄,宽度约40m-220m,占地1344亩。平原公路、车王庄道路、李庄道路、梨园道路等现有道路及神仙沟等现有沟渠把站址分为大小不等的八个部分,县乡公路紧靠站址西部。
2.2 招标范围
平原协合光伏电站运行、检修、维护、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对外委托,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电力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以电力生产管理系统为平台,开展电站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含外部关系协调,需采取电量提升措施,提升各光伏电站上网电量,达到上网电量保障目标值,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和考核。
投标人必须承诺,经采取电量提升措施后达到上网电量保障目标值,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和考核。
2.3 计划服务期:共3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4中标人与平原县协合太阳能发电 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备承修或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40MWp 及以上容量或近3年具有累计运维容量超150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文件)。
4)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培训合格证》或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 9 时整至 2021 年 11 月 24日 17 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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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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