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通信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某部通信机房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某部通信机房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750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提供以下系统或平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截图):
(1)中国政府
(2)信用中国()。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4)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企业(法人)严禁参与本项目。
(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核查结果为准)。
(6)企业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4.供应商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5.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廉政、保密承诺书,并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6.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