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昊盛煤业
石拉乌素煤矿改建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昊盛煤业 石拉乌素煤矿改建项目设计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生产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EEDS-D20217-202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石拉乌素煤矿井田面积较大,现采用中央式通风,根据矿井开拓接续计划,矿井通风方式须逐步过渡为对角式或分区式通风,拟在矿井东部建设风井,实现矿井分区通风。为满足矿井建设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现尽快审批风井用地、建设项目合法、快速推进,须编制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60天内完成,90天内完成公司和政府审查。
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相关或者类似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营业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投标方应具备煤矿行业(矿井)专业甲级资质。
(3)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经理应具有设计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因违规等原因,被原兖矿集团 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 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 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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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