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三全路道路工程一期雨水泵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三全路(江山路-西三环北延)道路工程一期雨水泵房设备采购招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及包件划分: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须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3.3生产能力:投标人具备生产各项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的能力,能满足交货期要求,具有良好的运输能力,随时能保证工地需求。
3.4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主要部件(立式排污泵、回转式格栅除污机、变压器、高压金属环网柜、变电站)通过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2020年至2021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至2021年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7履约信用: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部件(立式排污泵、回转式格栅除污机、变压器、高压金属环网柜、变电站)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线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