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卷烟厂消防车辆维修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各卷烟厂消防车辆维修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各卷烟厂消防车辆维修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黑龙江各卷烟厂消防车辆维修维保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需求的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张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若近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能够提供整车修理、维护、汽车配件及润滑油销售等服务。
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五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现场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0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11月17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30分00秒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