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预处理设备及附属装置设备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生产项目预处理设备及附属装置预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处理设备及附属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2.2 规模:4× 300MW、2× 600MW。
2.3 建设工期: 2022年3月25日前。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澄清池设备;过滤器;超滤装置;水箱及系统内附属水泵、管道和阀门等,包括设备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2.6 交货期:2022年1月10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火电厂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供货范围应包括单套出力不低于100立方米/时的超滤装置,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内容、技术参数及金额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8日9:00起至2021年11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5时3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15时30分
7.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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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