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 调试用树脂耗材 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国和一号示范工程项目 1 、2 号机组调试用树脂耗材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 国和一号示范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宁津镇 ,计划建造 1 、2 号 机组。
2. 招标范围
国和一号示范项目调试用树脂耗材招标主要范围见下表,详细采购技术 要求见采购申请单。
序号 |
描述 |
数量 (立方米) |
设备安全 等级 |
质保分级 |
抗震要求 |
1 |
CVS 阳床树脂 (氢型阳树脂) |
7.5 |
E |
QNA |
NS |
2 |
A1 阶段 CVS 混床树脂 (氢型混合树 脂) |
7.5 |
E |
QNA |
NS |
3 |
A2 阶段 CVS 混床树脂 (锂型混合树 脂) |
7.5 |
E |
QNA |
NS |
4 |
SFS 混床树脂 (氢型混合树 脂) |
15 |
E |
QNA |
NS |
5 |
WLS 阳床树脂 (氢型阳树脂) |
1.7 |
E |
QNA |
NS |
6 |
WLS 混床树脂 (氢型混合树 脂) |
6.8 |
E |
QNA |
NS |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 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4 近 5 年(2016---2020 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 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16---2020 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 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 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 行为。
3.6 近 5 年(2016---2020 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 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 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 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 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其应自行承 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 17:00~2021 年 11 月 10 日 17:00 。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