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复合陶瓷膜法烟气水分和余热回收以及硫氧化物协同脱除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复合陶瓷膜法烟气水分和余热回收以及硫氧化物协同脱除科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下恼亥村。为了满足火力发电机组清洁高效、节能节水发展的产业政策需求,结合我国发电企业的火电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现状,计划在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复合膜法烟气水分和余热回收以及硫氧化物协同脱除技术研究,本研究工艺路线拟采用微纳米陶瓷复合膜分离技术方案,目的是结合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脱硫前烟气实际情况,对脱硫前烟气进行深度处理,以期实现环境保护和水资源节约,提炼一种复合膜法烟气水分和余热回收以及硫氧化物协同脱除技术方案,为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脱硫前烟气深度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2.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
2.3招标范围:本课题将围绕复合膜法燃煤机组原烟气水分及余热回收和硫氧化物协同深度脱除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研究。以微纳米尺度复合陶瓷膜为核心,通过对原烟气成分、燃煤机组运行工况等的分析研判,开发一套适用于原烟气水分及余热回收和硫氧化物协同深度脱除的膜组件装置,搭建实验平台。通过实验测试及模拟计算不同运行工况条件下、不同结构尺寸特征下的膜组件装置的回收及污染物脱除性能,提出实际应用中最优膜组件结构构型及运行方式。并通过研究烟气水分和余热回收利用系统与机组热力系统的耦合机理,按照温度组分对口、梯级利用的原则,确定陶瓷膜组件装置与机组热力系统的集成优化方案,获得高效脱除硫氧化物的调控机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燃煤发电机组烟气水分膜法回收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关键页影印件(首页、签订日期、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5 日9:00起至2021年11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 月29日9: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