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珙县公司宜宾电厂朱家湾灰场闭库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1-0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孝儿镇 一、招标条件 四川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珙县公司宜宾电厂朱家湾灰场闭库工程(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四川珙县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截止日之后至少六个月内处于有效期)。 4.近三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揽过至少1项总金额1000万以上的固体废弃物封场工程类施工(含EPC)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完工验收证明相关材料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或完工验收证明发出的时间为准,业绩包括:一般固废堆场、尾矿库、生活垃圾堆场、环境工程类治理、施工等业绩)。 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1)拟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企业正式员工,投标时必须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月之前一月开始往前计算);(2)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安全B证,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和黑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方最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方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03 13:30到2021-11-1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03 13:30到2021-11-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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