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片区副食品集中配送(包含榆阳片区等5个单位)(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榆林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片区副食品集中配送(包含榆阳片区等5个单位)(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片区副食品集中配送(包含榆阳片区等5个单位)(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调料类、海鲜类等副食品配送,配送范围包含榆阳等5个单位;本次拟选取3家供应商,为本片区提供配送服务,另备选2家供应商后补,具体规则以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榆林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片区副食品集中配送(包含榆阳片区等5个单位)(二次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榆林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片区副食品集中配送(包含榆阳片区等5个单位)(二次公告):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人在榆林市须具有固定的仓储区域或门市店面等,具备相应的运输及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应为国家检验合格,具备合法运输资格,并具有冷藏(设备)功能的箱式货车,以便夏季保证副食品配送质量,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卫生检测设备、配送设备及服务保障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08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 22 日 0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22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