煅后焦自动液压卸车机项目(卸车机采购)招标公告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距离西宁飞机场约65km,距离西宁火车站约35km,西宁距离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甘河滩工业园区约35km。公路的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设备进厂交通为公路进厂。
目前,煅后焦卸车采用铲车配合人工进行卸料,无法满足正常生产需求,需采购自动液压卸车机一台。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煅后焦自动液压卸车机及附属设备采购、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服务等。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煅后焦自动液压卸车机及附属设备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运行;
(2)对煅后焦自动液压卸车机进行技术、操作、维护等技术培训。
构成系统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及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1.2.3.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方式:所有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青海省西宁湟中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机械设备加工生产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两个投标产品(液压翻车机)相同或类似的销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