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沽源风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风光电场委托运维服务招标
- 发布时间:2021-10-2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康保县、尚义县、蔚县 一、招标条件 河北沽源风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风光电场委托运维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河北沽源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沽源县域风电容量250.5MW,光伏装机容量40MW;康保县域风电容量795.5MW,光伏装机容量30MW;尚义县域风电容量198MW,光伏装机容量20MW;蔚县县域风电容量99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满足任意一项方可)四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新能源项目1个及以上运维业绩,且所有业绩的装机容量合计不低于1200MW(每个业绩运维周期不低于1年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标的、服务期限、装机规模、签字页、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业绩不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处理)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责任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0-20 15:54到2021-10-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0-20 15:54到2021-10-27 17:00。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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