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易燃爆煤巷掘进粉尘防控技术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庄井田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县城南约15km处,行政区划隶属宁县新庄镇和中村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8.0Mt/a,服务年限为81.7a,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矿尘包括煤尘和岩尘,危害性很大,不仅能引起职业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而且煤尘具有爆炸性,严重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此外,在矿山生产中的粉尘,也破坏了设备的工作环境,加速机械的磨损,降低掘进机司机的视觉能见度,增加事故发生率。然而,现有的防尘技术手段和设施已不能大幅度的降低煤尘。研究高效降尘技术和各类技术的综合应用,是解决新庄煤矿当前掘进面及其它产尘点粉尘量大,降尘难的迫切需要。通过对新庄煤矿易燃爆煤巷掘进粉尘防控技术的研究,分析掘进面粉尘的来源、粉尘的特性、粉尘的分布规律及运动规律,研发综合防降尘技术,使各尘源的全尘降尘率到达80%以上,呼吸性粉尘降尘率达到90%以上,使工作面作业环境得到较大幅度的改善,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4 研发周期:845天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新庄煤矿易燃爆煤巷掘进粉尘防控技术研究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从事相关技术研究能力的科研院校或企事业科研单位;
3.2.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煤矿一通三防方面的相关科研项目,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项目内容范围等);
3.2.3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技术服务或研究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文件),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科研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表类似科研项目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0 月 16 日9:00起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