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禹城市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已经 禹城市水利局以“ 禹水【2021】75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 对该项目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禹城市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已经 禹城市水利局以“ 禹水【2021】75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 对该项目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是在禹城市新建50个管道型水量在线监测点。监测点的新装设备包括流量计、远程监测终端以及相应的供电、传输、防雷设备等。监测点建设包括监测站点的现场勘测,监测站点的设备(水量信息采集设备、信息传输设备以及辅助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
本次招标共1个标。。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其他工程标: 其他标
标段内容:
50个管道型水量在线监测点建设。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投标人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主要是在禹城市新建50个管道型水量在线监测点。监测点的新装设备包括流量计、远程监测终端以及相应的供电、传输、防雷设备等。监测点建设包括监测站点的现场勘测,监测站点的设备(水量信息采集设备、信息传输设备以及辅助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
本次招标共1个标。。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其他工程标: 其他标
标段内容:
50个管道型水量在线监测点建设。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投标人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
小型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来有承建过水资源水量实时监控系统的业绩,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标书款汇款凭证必须由单位账户汇款,否则不予确认。 6.3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请根据招标文件附件(标书费发票领取流程)内容申请开票,提供电子发票。 6.4本项目采用非电子标。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标书款汇款凭证必须由单位账户汇款,否则不予确认。 6.3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请根据招标文件附件(标书费发票领取流程)内容申请开票,提供电子发票。 6.4本项目采用非电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