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42.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招标人为华能(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42.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服务内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勘测(含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勘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其他技术服务等。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含初勘和测绘),合同签订2个月完成勘察及施工图编制,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完成竣工图编制及其他技术服务。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42.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3个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光伏电站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4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 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
4.5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服务中心-->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费:500元。